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西华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法(试行)》(西华委发【2019】89号)文件精神,拟开展巡察人才库组建工作。入库人员将抽选参加党委巡察工作,巡察岗位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方式及程序。
面向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在职教职工(包括专业教师、一般工作人员、科级干部),采用如下方式及程序遴选推荐。
1.个人报名,填写《巡察人才库人选遴选推荐表》,报所在单位进行组织审查;审查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给巡察办。
2.审定入库。巡察办按相关文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通过后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通过审定的人选正式入库。
二、条件及要求。
1.根据《西华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法(试行)》第七条规定,遴选推荐人选应具备如下条件:
(1)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(2)坚持原则,敢于担当,依法办事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;
(3)遵守党的纪律,严守党的秘密;
(4)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,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、沟通协调、文字综合等能力;
(5)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要求。
2.遴选推荐人选应为中共正式党员;每个部门或单位应遴选推荐1-2名。
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开展遴选推荐工作,并于4月20日前将《巡察人才库人选遴选推荐表》电子文档通过邮箱发送至巡察办罗世韡处(13030419@qq.com),纸质文档送至行政楼517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87387937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巡察办公室(代章)
2020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