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

【巡察小课堂】巡视组、巡察组、巡查组,怕你傻傻分不清楚……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11-23动态浏览次数:6427

 巡视组、巡察组、巡查组这三个概念,经常容易混淆。区别的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层级和所具有的职权。

 巡视组

 在这三个“组”中,巡视组“名气”最大。特别是党十八大以来,常会见到巡视组身影。

 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:“党的中央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,建立专职巡视机构,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、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。中央有关部委、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(党委)可以实行巡视制度,设立巡视机构,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。”

 从这些规定中,我们可以看出,巡视组只能是由中央和省及部委一级派出,其他层级党组织不具备派出资格。

 巡察组

 接下来就来谈另一个“组”:巡察组。这个“组”是由市县一级党委派出的。比如说:今年上半年,绵阳市委启动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工作,组建4个巡察组,采取一托二方式,对市卫计委、市中心医院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。

 之所以用“巡察”而不用“巡视”,也是依照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规定:“党的市(地、州、盟)和县(市、区、旗)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,设立巡察机构,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。”

 巡察制度的建立,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打通党内监督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 需要指出的是,一些省(区、市)的省直部门党委(党组),也派出了“巡察组”开展系统内“巡察”,但这目前还没有上位法依据。四川省的做法是既不主张也不反对,需要开展的必须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,接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省委巡视办指导。如属擅自开展,呵呵~~

 当然,不管是“巡视”还是“巡察”,有三个常见的误解要说明:

 误解一:觉得巡视组、巡察组是纪委派出的。

 事实上,各级党委才是巡视组、巡察组的派出者。这从名称上也可以看出,比如说“省委巡视组”“市委巡察组”。

 误解二:把巡视组、巡察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混淆起来。

 事实上,巡视(察)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、成员是固定的;巡视(察)组的组长一次一授权,他们事先并不知道每轮巡哪些地方或单位。

 误解三:认为巡视(察)办是某个巡视(察)组的办公室。

 事实上,巡视(察)办是巡视(察)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,设在同级纪委。巡视办职责有六: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;承担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;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巡查组

 最后,我们再来谈一谈巡查组的概念。

 因为读音的关系,巡查组特别容易和巡察组混淆。但如果真的混用了,那就是用错了词。

 在性质方面,巡视组、巡察组体现的是党内监督;巡查组所体现的,可以是党内监督,但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为政府部门监督、条线系统监督。

 通常而言,巡查组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,或者某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而派出的。派出巡查组的目的是促进任务落实、推动目标实现。

 此外,中央、省、市县都可以派出巡查组。比如:

 巡查组可以是中央派出的:去年6月至7月,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就来到湖北省巡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。

 巡查组也可以由省级部门派出:浙江最近就实行了一项新制度: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;中新网也曾发布题为《五峰大数据工作接受湖北省委巡查督导组“检验”》的文章。

 巡查组甚至可以是市县一级派出的:去年年初,武汉第五巡查组就重点巡查了8个街道办事处,着力解决长期拖而未决、引发群众上访的重点问题。

 (来源:四川巡视微信公众号)